10月26日护理假发(护理假)
大家好,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,关于护理假发,护理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男方的护理假(陪产假),具体要看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实际规定。
2、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,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,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。
3、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五: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六十日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。
4、增加的产假、护理假,视为出勤,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不变。
5、2、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7日;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日,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。
6、休假期间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不变。
7、3、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四十三条: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,增加产假六十日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。
8、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,福利待遇不变。
9、4、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二条:公民晚婚晚育,应当获得奖励。
10、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;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。
11、实行晚婚的,奖励婚假15天;实行晚育的,奖励产假45天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。
12、奖励婚、产假期间,享受正常婚、产假待遇。
13、5、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条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:(一)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,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,不影响晋级、调整工资,并计算工龄;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,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;(二)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,工资、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。
14、6、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六条: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。
15、生育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
16、7、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一条: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七天。
17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,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。
18、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,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,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。
19、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。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